台州生育保险办理依据
审批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台政发[2004]4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函[2004]55号),《关于台州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试用)的通知》(台劳社医[2004]95号)
台州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1、台州市生育保险申报程序:①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0.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②生育保险费每月由地税部门征收。③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不需另外申报,只要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同时自动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缴费基数的确定、参保和享受待遇的时间、人员的增减都与医保一样。
2、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的程序:①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应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申领《生育医疗证》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自愿确定一家定点医院。并提供下列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30天内带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结算窗口审核生育保险待遇:《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住院记录;住院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生育医疗证》。男职工报销时另加:结婚证复印件;女方身份证复印件;女方农村户口簿复印件或女方无业、失业、下岗证明。③每月底经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所有款项汇入单位提供的帐户。
台州市生育保险办理地址:台州市东环大道165号。
慧择提示:详细了解台州生育保险办理相关内容以后,相信大家对台州生育保险有所了解。只要您详细按照台州生育保险办理步骤来,您会发现:办理台州生育保险报销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