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应于明年6月30日前,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期的历史保单清查存在投保人联系方式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保单,并进行补充更正。
清查的历史保单包括:仍然有效的个人人身险保单、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的保单,以及保险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清查结束应于明年7月31日前上报监管机构。
此次清查涉及到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果保险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清查,在此次通知下发后新签的保单和明年8月后的历史保单仍存在保单信息缺失或虚假,保监会将依法限制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慧择提示:保监会此次下发通知,要求险企对保单信息进行核查,将减少保险企业不规范的行为,保障投保人的信息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