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11月12日五天期间,保监会网站发布了针对12家险企的13份监管函,警示相关险企存在偿付能力不足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
其中,刚在“双十一”网上购物活动中火了一把的国华人寿也赫然在列,并独收两份监管函。
四险企偿付能力不足
上周五,保监会对信泰人寿、合众人寿、国华人寿、国泰人寿等四家小型寿险企业发出监管函,警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前述四家险企全部被列为偿付能力充足类公司。
根据各公司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国华人寿实际资本10.81亿元,最低资本8.61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51%;合众人寿公司实际资本18.35亿元,最低资本14.8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3.76%;国泰人寿实际资本1.30亿元,最低资本1.1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14.45%。偿付能力最低的是信泰人寿,仅108.79%,该公司实际资本7.5亿元,最低资本6.90亿元。
保监会依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要求上述四家险企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合众人寿今年第二次被警示偿付能力不足。今年3月,合众人寿因偿付能力充足率只有132.02%而收到保监会监管函,并于7月份在补充偿付能力后得到保监会解除偿付能力监管措施,但四个月后合众人寿再次面临偿付能力不足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一名东北地区券商分析师表示,寿险企业盈利周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刚起步的小型寿险企业业务规模增长速度快而盈利能力较弱,偿付能力不足是它们的共同问题。被暂停开设分支机构后,上述四险企的经营规模扩张速度将受影响。
民生人寿总裁 四年未获任职资格核准
在保监会年7月份的保险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中邮人寿、民生人寿、国华人寿等8家险企,被发现存在章程管理不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不规范、高管任职不符合要求、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规划管理薄弱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指出民生人寿存在15项公司治理问题。较为严重的是,该公司总裁魏均勇、副总裁黄敏在2010年5月被聘任后,截至检查日的四年多时间内,两人都没有取得保监会的任职资格核准。此外,同样在四年间未取得任职资格核准的,还包括该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马云、夏斌。
此次,国华人寿受到偿付能力不足和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双重警示。在“双十一”中,国华人寿推出的“华瑞2号”以“7%预期年化收益率、保底年化结算利率2.5%”,成为当时网络上最高预期收益率的保险理财产品,开售10分钟便实现销售过亿。
保监会警示国华人寿存在八项公司治理问题,其中包括关联信息档案不完整。2011年,国华人寿与新理益集团签署了关于《东方证券股份转让》的协议,公司以不超过8元/股的价格受让新理益集团持有的100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与东方证券构成关联方,但该项信息在关联方信息档案中未列示。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表示,去年以来,保监会就对险企理赔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进行集中检查,现阶段密集发出监管函属于发布此前检查结果,不一定意味着监管层加大监管力度。“当前保险业尤其是中小险企之间同质化经营情况较严重,业内存在一定无序竞争状态,监管层或希望通过集中检查以改善行业形象,并规范公司治理和行业秩序。”
慧择提示:保险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并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