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的是,收到保单之后,投保人应亲自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上的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业务时,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申请无效。面对保险公司的质问,投保人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因为这是消费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缴费宽限期:资金周转不灵时可考虑。缴费宽限期是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未按期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下,给予其补交所欠保费的机会,暂时不行使解约权,仍维持合同效力的一种合同约定。宽限期为60天,从保险人进行催告之时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进行理赔。同时,宽限期内任何时间,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无需支付利息。不过,如果投保人算错了宽限期的截止日,那么就会面临保单中止的尴尬。办理复效的手续可比原本缴纳保费继续合同来得麻烦许多了。
观察期:保险公司无需理赔。所谓观察期就是合同成立后,有一个无需理赔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责。在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产品合同中,均有该条款。这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道德风险所设置的。不过,不同保险公司的保单观察期各不相同,有30天、60天、90天甚至180天等。越短的观察期说明保障的空白期越少,对被保险人自然更加有利。在投保时,投保人不妨对此多留一个心眼。
复效期:恢复保单功能亦有时效。复效是指对已经失效的人寿保险单,在一定时间内经投保人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恢复合同效力的行为。复效的时效是两年。两年后,合同效力终止,无法恢复,想要延续保障只能重新投保。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然没有终止,但同样不具有保障功能,只是中止状态下的保单。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无需理赔。复效是否可以得到通过并不一定,投保人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理赔期:获赔同样要抓紧。可能有粗心的保单持有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忘记向保险公司理赔,最终错过有效的理赔时间,造成保单浪费的情况。这可是保险中的大忌。按《保险法》规定,寿险类的理赔时效为五年,非寿险的理赔时效则是事故发生起的两年内。如果错过了理赔时间,该享受的权利自然溜走了。所以,投保后一定要记得自己购买的险种、保障范围、以及有效期限。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配合保险公司人员进行理赔前的勘察工作,以加快理赔进度。如果是健康险产品,记得留下医院的有效单据以作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