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徐州市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我市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1家单位为市区康复项目定点单位。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对象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医疗康复的参保(合)人员,需抢救性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
康复项目,包括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部分医疗康复项目,如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定向条件反射测定(含游戏测定和行为观察)、助听器选配实验(含编程)、电子耳蜗编程、真耳分析、电子耳蜗植入术、社区康复测查、徒手平衡功能检查、仪器平衡功能评定、失认失用评定等18个项目。
康复项目,还包括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如听力言语康复、智力康复、孤独症康复、肢体康复(包括脑瘫)等4个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如小腿假肢、大腿假肢、矫形器、儿童助听器(双耳佩戴)、电子耳蜗、眼镜式助视器6个项目。
慧择提示:徐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医疗康复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部分康复项目可以享受医保的报销,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