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施行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不能因为“临时工”属于单位编外人员而不予办理。
按照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有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义务,但没有给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具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临时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所谓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其实完全适用于普通参保人所适用的政策,希望临时工朋友们全面了解法律和相关养老保险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大家在完善社保的同时,购买商业保障。小编推荐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与社保结合的双重保障。
慧择提示: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也要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保障临时工权益,临时工缴费满15年也可以享受养老金领取,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办理保险,临时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自我维权,确保自己可以享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