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去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2.57%,城镇化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解决城镇化道路上的各种问题。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城镇化,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城镇化,是公共服务均等、改革红利城乡共享的城镇化。
党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城镇化,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城镇化,是公共服务均等、改革红利城乡共享的城镇化。
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户籍二元制的阻隔,进城务工农民虽然长时间在城市工作、生活,却无法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让农民工市民化,声声呼唤,越来越坚定。
无论是就业还是住房,不管是看病还是社保,农民工都应当享受更到位的公共服务。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市民化,是城镇化应有之义,是城乡统筹应有之义。
让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提出要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让农民工市民化,各地情况不同,方法和步骤应该因地制宜。因为,户籍制度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分批实施、有序推进。
居住证制度,是农民工普遍欢迎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户籍制度与福利待遇松绑的一个重要过渡。居住证可给外来人口逐渐增加一些应有的权益,同时又避免给流入地造成过大的冲击。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地相继出台政策,让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逐步享受应有的待遇。
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农民工市民化,可以住有所居——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可以病有所医——我国已建立起全球最大、覆盖13亿人的医保体系,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肺癌、尿毒症等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始试点;还可以老有所养——到2012年底,我国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扩展至全国,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制度从此建立。
本地就业农民工总量开始增加
背着行囊,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闯荡,农民工第一个迫切目标,就是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风起云涌的城镇化浪潮,为农民工实现就业提供了强力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就业人数一直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即便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外需出现下滑的情况下,这一增长态势没有改变。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达17392万人,同比增长3.1%。
从农民工就业流向看,2012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重则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总量开始增加,说明各地的城镇化,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县城、小城镇的发展,已经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
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要有100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形成巨大的就业需求。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发展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与广大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就业需求,依然是一对矛盾。
要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里就业,就必须千方百计发展产业。产业是支撑就业的平台,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形成从资源利用到产业发展、从城镇开发到民生改善等完整的规划体系,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型产业基地,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条件。
限于先天条件,农民工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劳动密集型岗位能力有余,从事技术密集型岗位能力不足。在经济转型升级的今天,特别需要城市创造条件,培训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工,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人社部将2013年作为职业培训年,以组织开展百家职业培训示范城建设活动为抓手,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慧择提示:“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中国的城镇化任务远未完成,城乡统筹目标远未实现,必须脚踏实地,科学稳妥,一锹一锹挖,一筐一筐抬。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中推进城乡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必将释放出新的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党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城镇化,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城镇化,是公共服务均等、改革红利城乡共享的城镇化。
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户籍二元制的阻隔,进城务工农民虽然长时间在城市工作、生活,却无法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让农民工市民化,声声呼唤,越来越坚定。
无论是就业还是住房,不管是看病还是社保,农民工都应当享受更到位的公共服务。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市民化,是城镇化应有之义,是城乡统筹应有之义。
让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提出要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让农民工市民化,各地情况不同,方法和步骤应该因地制宜。因为,户籍制度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分批实施、有序推进。
居住证制度,是农民工普遍欢迎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户籍制度与福利待遇松绑的一个重要过渡。居住证可给外来人口逐渐增加一些应有的权益,同时又避免给流入地造成过大的冲击。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地相继出台政策,让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逐步享受应有的待遇。
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农民工市民化,可以住有所居——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可以病有所医——我国已建立起全球最大、覆盖13亿人的医保体系,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肺癌、尿毒症等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始试点;还可以老有所养——到2012年底,我国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扩展至全国,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制度从此建立。
本地就业农民工总量开始增加
背着行囊,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闯荡,农民工第一个迫切目标,就是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风起云涌的城镇化浪潮,为农民工实现就业提供了强力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就业人数一直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即便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外需出现下滑的情况下,这一增长态势没有改变。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达17392万人,同比增长3.1%。
从农民工就业流向看,2012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在地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比重则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总量开始增加,说明各地的城镇化,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县城、小城镇的发展,已经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
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要有100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形成巨大的就业需求。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发展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与广大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就业需求,依然是一对矛盾。
要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里就业,就必须千方百计发展产业。产业是支撑就业的平台,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形成从资源利用到产业发展、从城镇开发到民生改善等完整的规划体系,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型产业基地,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条件。
限于先天条件,农民工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劳动密集型岗位能力有余,从事技术密集型岗位能力不足。在经济转型升级的今天,特别需要城市创造条件,培训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工,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人社部将2013年作为职业培训年,以组织开展百家职业培训示范城建设活动为抓手,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慧择提示:“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中国的城镇化任务远未完成,城乡统筹目标远未实现,必须脚踏实地,科学稳妥,一锹一锹挖,一筐一筐抬。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中推进城乡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必将释放出新的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