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度参考的是美国的“401k计划”,即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的基金式养老保险制度。有所不同的是,在美国,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作为成本不用纳税,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推迟至领取时才缴税。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只对企业缴纳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进行税前列支,对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缓慢。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二季度末,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一共有5.9万个,仅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0.4%。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为5366.65亿元,实际运作金额为5161.4亿元。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支付压力,有关部门早已着手研究相关政策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目前,财政部门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方案已基本成形。
在充实企业年金的同时,相关投资运作政策也已完备。人社部等四部委在上半年联合发文,扩展企业年金投资范围。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产品之外,增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和股指期货。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从1991年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至今已有22年。在这22年中,养老金制度第一支柱取得长足发展,但第二支柱发展相对缓慢。出台税收优惠方案,完善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有利于充实我国养老保障体系。
2008年,国务院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取消双轨制,但时至今日试点未有实质进展。郑秉文说,若企业年金得到长足发展,将为推进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夯实基础,有利于下一步全国事业单位乃至公务员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慧择提示: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将会缓解我国地区、城乡之间养老保障不均衡问题,有助于解决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各地不便于投资营运、难以保值增值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