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企业职工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妇女劳动者因生儿育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适用于我省榆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雪及其职工。榆林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率控制在0.6%左右,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榆林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榆林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榆林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根据《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要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参保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榆林生育保险基金可作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生育保险费滞纳金;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等构成。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因施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榆林生育保险政策的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榆林生育保险是有国家政府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所提供的保障是统一的,无法满足榆林职工个性化的生育保障需求,如果榆林生育职工家庭想要进一步完善孕妇的生育保障,建议最好还为其选择一份母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