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绿色通道大开 引至众多不良贷款
【摘要】为了进一步的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我国政府下发大量文件,要求金融部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途径。各地银行纷纷为中小企业开放绿色融资通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融资途径。但是很多小微企业无法偿还贷款,出现大量不良贷款。
林先生(化名)是天津康莱森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康莱森”)一名普通员工。2012年6月,在没有事先透露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召集15名员工在总经理办公室与银行签订“小微采购卡申请协议”。
根据协议,由天津康莱森担保,包括林先生在内的天津康莱森15名员工以公司采购商的身份每人分别从银行贷款100万左右,总金额1485万,为期一年,利率为6.5%,按月分期还款,平均每人每月还款82500元。
“当时还让我们提交了身份证供在场的银行工作人员照相和复印,为了保证贷款通过,公司要求我们背熟公司告知我们的资料,以应对银行的电话回访。”林先生向本报记者称,“公司解释说贷款由公司偿还,跟我们没关系,不用担心。”
据林先生透露,贷款资金并没有发放到15个作为贷款主体的“采购商”的个人帐户中,而是打到天津康莱森指定的帐户,“我们完全没有任何资金支配权,甚至连帐户密码都不知道”。
贷 款获批后,林先生每个月都会收到银行提醒还款的短信。最初几个月,天津康莱森也替“采购商”如期偿还贷款。但自2012年10月起,还款开始出现拖欠,到 了2013年更是完全无力偿还。“银行催缴部门在2013年4月找到我们,让我们协调企业尽快还款,公司说会筹集资金解决;但按照经营情况,公司根本无力 再偿还这笔贷款。”林先生称。
截至2013年8月20日,林先生个人名下累计欠款已达63.5万,其他“贷款人”情况也类似。
在银行的一再催促下,15名“贷款人”认为,他们并没有与天津康莱森发生采购行为,对这笔采购贷款并不知情,银行没有尽责核实贷款的真实情况,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反馈说,贷款协议是与银行天津分行签的,诉讼主体应该是分行而不是支行,需要重新上诉。”林先生表示。
15名“贷款人”最终撤诉,在银行的协调下,没有再对该行天津分行提起上诉。相应地,银行也不再向他们催促还款,并承诺进行债务转移处理,把该笔贷款的还款责任转移到天津康莱森及该公司董事长陈业金身上。
林先生还表示,“我们已经填写了债务转移申请,并提交给银行。银行说会去协调,把我们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改回去。一直在等银行的通知。”
慧择提示:银行在为中小企业开放绿色融资通道的时候,也需要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将不良贷款控制在源头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银行的正常融资,健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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