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新乡市原阳县葛埠口乡的农民王大爷拿着15万元的新农合补助款,高兴地说:“多亏有新农合的补助款,要不给孩子治病的借款,不知道何时才能还。”在新乡,像王大爷这样参加新农合获赔的例子还有很多。
2003年9月,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在当地承担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成为河南国寿系统率先推行政策性业务的第一家公司。“政府组织引导,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中国人寿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管办分离”模式被称为“新乡模式”。据统计,2004年开办初期,农民的参保人数是316.7万人。2013年发展到453.91万人,参保率从77.62%提升到99.67%。农民的补偿金额也由最初的5000元调整为2013年的15万元。乡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最初的40%提高到2013年的80%。“这种模式实现了"三满意",即政府满意、老百姓满意、保险公司满意。”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总经理陈世旗介绍说。
回顾新乡市新农合经办业务走过的10年历程,一系列数据显示了农民对保险保障的强烈需求。2010年,该市新农合大病补助保险启动,参保人数为17.93万人,赔款支出42万元,赔付率23%。2013年1月-8月底,新乡共有1141.18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助,补助金额达7.59亿元。其中大额补助6.26亿元, 510.84万人次受益;小额补助1.32亿元, 630.34万人次受益。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保险意识得到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随之增强。
慧择提示;新农合制度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保险险种,政府需要进一步的贯彻它的实施,积极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发展,增强我国新农合发展的活力,为更多的农民带去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