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方案不作出整体改革,很难改变我国目前的养老困境,目前,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提出养老金替代率最低目标为55%。
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进行测算,数据显示,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呈下降趋势,到2011年,这一数字更是降至50.3%。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曾专题调研过我国养老金替代率问题。
据褚福灵的调研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为69.18%,到2002年时,已下降到59.28%。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水平后,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2011年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低于国际警戒线。
也就是说,退休后我们的养老金还不到退休前工资的一半。
慧择提示:小修小补的养老金设计方案是远远地解决不了我国的养老困境的。我国的养老金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解决我国养老金替代率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