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积极推动大病保险工作,截至7月31日,辽宁保监局辖区已收取大病保险保费12782.2万元,参保人数近688万人,已向1138人(次)支付补偿款662.1万元。
2012年底,辽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病保险业务于2013年3月1日起在辽宁省正式启动。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已经陆续在全省13个市顺利开展,并签署了有关承办协议。其中,保费收入、赔付支出和可直接认定的专属费用直接记入该产品,共同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分摊后记入该产品。
辽宁保监局高度重视大病保险工作的推动。该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主动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并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省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该局多次与发改、卫生、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就承办方式、筹资机制、保障内容、盈亏处理等核心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表达保监会监管要求、行业积极态度和合理诉求。
慧择提示:辽宁积极推动大病保险工作,让群众了解大病医疗保险,辽宁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很高,这说明了有更多的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