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qhdgjj.com/index.asp)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市本级设办公室、监察室、劳资人事科、归集管理科、支取审批科、业务信贷科、执法稽查科、档案科等8个科室,在抚宁、昌黎、卢龙、青龙四个县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由市“中心”统一管理。
“中心”自2004-2009年,连续6年被评为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2011年度连续4次被评为“秦皇岛市文明单位”。2008-2011年连续3次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优秀单位。
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可从首页表格中下载。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住房的价格或费用总额;如贷款,支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一年内购买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一年内购买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办证联或房屋兑现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如果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准购证、购房合同、发票及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一年内购买公有住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秦皇岛公积金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一年内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差款发票,(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慧择提示:了解清楚公积金支取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在办理公积金支取时就能避免耽误时间,耗费不必要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