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外,以房养老发展接近以一个成熟阶段。为了有效的解决我国的养老难题,我国很多保险公司也提出了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但是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的不佳表现严重的打击了我国保险公司以房养老的积极性,我国亟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我国以房养老的顺利推行。
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是国内最早提出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高管之一。据他介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起源欧洲,在美国、日本发展较快。
对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孟晓苏介绍说,老人投保后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住房,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例如,65岁的老人若有价值为200万元的房产,老人每月能领取约1.5万元。给付金可终生领取,而房产增值之后,给付金金额可重新核定。老人辞世之后,保险公司收回房产进行拍卖,该模式很适合我国无子女的老人养老。
对于“以房养老”,有反对者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借此推卸养老责任。对此,孟晓苏说,在国外,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由老人自愿参加,政府对参保老人给予多项免税优惠。
还有部分保险业内人士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有不少疑虑。除了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外,还有操作层面的问题:房子如何合理估值?如何规避房价下跌风险?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如何评估类似产品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这些问题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
在建立配套制度方面,孟晓苏建议,可由中国保监会、民政部牵头并邀请住建部、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参加方案设计,明晰抵押房屋权属关系;学习国外经验,减免入保老人房屋交易税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降低保险机构有关税负;建立对长寿保户的政府补贴机制以化解所谓的“长寿风险”等。
慧择提示:由于配套设施的不健全使得我国的以房养老的面临着举步维艰的境地。为了进一步的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我国需要不断地完善其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我国养老制度的顶层设计,充分的发挥商业保险在国民生活中的保障作用。
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是国内最早提出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高管之一。据他介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起源欧洲,在美国、日本发展较快。
对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孟晓苏介绍说,老人投保后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住房,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例如,65岁的老人若有价值为200万元的房产,老人每月能领取约1.5万元。给付金可终生领取,而房产增值之后,给付金金额可重新核定。老人辞世之后,保险公司收回房产进行拍卖,该模式很适合我国无子女的老人养老。
对于“以房养老”,有反对者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借此推卸养老责任。对此,孟晓苏说,在国外,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由老人自愿参加,政府对参保老人给予多项免税优惠。
还有部分保险业内人士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有不少疑虑。除了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外,还有操作层面的问题:房子如何合理估值?如何规避房价下跌风险?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如何评估类似产品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这些问题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
在建立配套制度方面,孟晓苏建议,可由中国保监会、民政部牵头并邀请住建部、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参加方案设计,明晰抵押房屋权属关系;学习国外经验,减免入保老人房屋交易税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降低保险机构有关税负;建立对长寿保户的政府补贴机制以化解所谓的“长寿风险”等。
慧择提示:由于配套设施的不健全使得我国的以房养老的面临着举步维艰的境地。为了进一步的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我国需要不断地完善其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我国养老制度的顶层设计,充分的发挥商业保险在国民生活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