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指出,保险业社会法庭的成立是平顶山市保险业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保险业乃至金融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减轻了各一审法院的办案压力,而且实现了法院、保险公司和社会大众的三方共赢,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的。
他表示,保险业社会法庭要加快完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办案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的职能作用;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要大力支持保险业社会法庭工作的开展,对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要及时、有效化解,持续推进诉调对接的工作进程,将保险业社会法庭的调解覆盖面扩展到全市各县区,逐步提升保险业社会法庭的公信度和影响力。
慧择提示:河南召开保险业社会法庭座谈会,不断的完善社会法庭的发展,这是河南保险行业的自我完善的过程,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来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