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怎样才能享受“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申报的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
家住赤坎的刘阿姨是一名糖尿病患者,每月必须按时到医院门诊进行相应的糖尿病控制治疗。刘阿姨给媒体人算了一笔账,虽然她用的都是最普通的糖尿病治疗药物,但每个月还是要花费将近800多元去进行治疗,这对于下岗工人的刘阿姨而言确是一笔不少的负担。
“像我这种慢性病的患者,每次去医院治疗都不需要住院,自然享受不到医保报销的好处。”刘阿姨无奈地说。当得知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特殊门诊”报销后,刘阿姨却依然一头雾水,“怎样才能报销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申报成功后,23个病种门诊治疗可按规定报销。
针对刘阿姨这类患者的情况,媒体人特意到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简称市社保局)了解情况。
“目前共有23个门诊特殊病种被纳入了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填写表格进行申报,特殊病种门诊申请每年办理两次,分为上下半年申报期。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受理下半年申报,申报成功后从7月1日起享受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待遇,11月1日至30日受理次年上半年的申报,申报成功后从次年1月1日享受相关报销待遇。”市社保局副局长蔡召引告诉媒体人。
“参保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或街道医保办、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表》,或在市社保网上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填好相关表格后,携带本人近两年住院病历资料、参保相关资料到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手续。”蔡召引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表上,必须要有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师审核其申请资料,并提出鉴定意见,同时在申请表上,申请人必须确认填写其今后接受治疗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本市一家定点医院。
“对于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条件的,医院加盖公章后,申报人将表格送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市区的申报人一律将申请表交到市社保局,而县市区的申报人则将申请表送到其所在地区的社保机构。在被确认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将申请人的资料建档,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并发放《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未经鉴定确认前,不得办理报销。”
据了解,申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可在申报日期截止后20个工作日到所选定的医院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信息系统有资料的参保人可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并携带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手册。而在起付标准上,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在定点医院门诊所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累计达到800元后开始支付待遇,参保人只须交清按规定自付的部分费用即可,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院与社保经办机构按月结算。除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外,其他单一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患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的年累计报销限额为50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这3种病种可不受申请期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蔡召引介绍道。
慧择提示:申报时要准备好近两年住院病历资料、参保相关资料到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手续等相关证件。同时群众也要注意有23种门诊治疗可按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