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3日凌晨,陈某驾驶自己的车同他人车辆发生事故,因未购买保险,且车辆损坏较重,陈某觉得很“吃亏”。当日白天,陈某找来其朋友李某,让李某帮他想个补救的办法。
随后,陈某在4S店找了一辆新车,利用套牌的手段,冒充自己的车拍摄保险验车照片,并通过李某为该车办理了车辆保险。
2012年9月24日23时,陈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自己的车刚刚发生了事故,并伪造了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2.5万余元。
几个月后,该公司在车辆复验时发现,陈某办理保险时的车辆与事故车辆不是同一辆车。
2012年12月17日,保险公司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隔日,陈某和李某投案自首。
2013年5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以陈某、李某涉嫌保险诈骗罪,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还在审查起诉阶段。
慧择提示:这种行为并不可取,车险的保险金额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犯罪了就一定会被警察抓起来。用半生换区区一点保险费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