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刘欣(化名)女士年初投保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人寿”)的一款万能险产品,可细心的刘欣最近发现,她所投保的同一款万能险产品由于购买时间的不同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收益率:今年7月1日后生效的保单折合年结算利率较7月1日前生效的保单高出了1.3个百分点,7月1日后的新投保客户可享受高达5.3%的折合年结算利率,而自己的保单折合年结算利率仅为4%。
“同一款产品,收益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呢?”刘欣百思不得其解。而行业资深人士向经济导报记者道出其中玄机:“信泰人寿既想通过较高的结算利率来刺激新单销售,又担心投资能力跟不上,所以只能偷偷提高7月份以后的新投保客户的结算利率。”
同款产品为何会有不同利率?
登录信泰人寿官网发现,该公司有3款万能险产品存在上述问题。该公司官网9月2日发布的《2013年8月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公告》显示,刘欣购买的 “信泰宝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产品2013年7月1日前生效的保单,其8月份折合年结算利率为4%;而2013年7月1日后(含当日)生效的保单,8月份折合年结算利率则为5.30%。
此外,“信泰金利来两全保险 (万能型)A 款”产品在2013年7月16日前生效的保单,其8月份折合年结算利率仅为3.80%;而该产品2013年7月16日后(含当日)至2013年8月8日之间生效的保单,其8月份折合年结算利率骤提升至5.15%;而2013年8月8日后(含当日)生效的保单,其8月份折合年结算利率回落至4.25%,但仍较今年7月16日前生效的保单年结算利率高出0.45个百分点。
我们发现,“信泰金利来两全保险(万能型)”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该产品对在2013年7月16日后 (含当日)至2013年8月8日之间生效的保单,提供高达5.15%的折合年结算利率;而2012年12月21日后 (含当日)至2013年7月16日之间生效的保单,其折合年结算利率仅为3.80%,相差了1.35个百分点。
11日致电信泰人寿客服热线反映上述情况,该公司热线回复称,“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在不同时期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新老客户的收益差别问题,该公司回应“该情况确实存在”。
难道是刺激销售的策略?
“保险公司根据资本市场波动适当调整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是正常的,但要对同一款产品的投保客户一视同仁,不能因投保时间的不同而提供不同的结算利率,这涉嫌对部分投保客户的歧视。”济南一家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导报记者从省城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今年以来寿险行业逐渐触底回升,但前几年一度热销的万能险产品并未现丝毫回暖迹象。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统计数据也为此提供了佐证。统计显示,今年1-7月份,全省(不含青岛)寿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51.51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2.02%。而同期万能险保费收入却不增反降,今年前7个月万能险保费收入下滑8%至3.68亿元。
“信泰人寿对部分万能险产品7月份以后的投保客户大幅提高结算利率是一种销售策略,想借此刺激市场销售疲软的情况。”行业资深人士透露,“不过,由于担心投资能力跟不上产品结算利率而导致亏损,不敢大规模整体提升这3 款产品全部客户的结算利率,所以只能偷偷对7月份以后的新投保客户承诺较高的结算利率。”
慧择提示:刺激保险需求是无可厚非,但是保险在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规范经营,一种产品两种收益,这会给我国的保险消费者带来很大的误会,这对于保险公司的声誉也会带来巨大影响,是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