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G2005PA030020A1
致:中国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查 勘 报 告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派员于20***年11月14日,对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货物运输损失案进行查勘,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委托时间:20**年11月14日上午11:30;
被保险人: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 险 人:中国A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 单 号:1010500****3****0957;
险种类别: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综合险;
收 货 人: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承 运 人: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货物名称:KIOSK触摸查询一体机、DELL数位式自动资料处理机等;
包装方式:纸箱包装(无木架)
运输工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50****”,开顶式集装箱;
查勘地点:白云区新广花路*******号。
2、事发经过
20**年11月上旬,北京市D快运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承接一批DELL品牌电脑的运输(自北京至深圳),后委托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被保险人”)承运。
20**年11月11日,被保险人租用深圳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的“红岩牌CQ4160T6F15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50***(下称“运输车辆”),配载零担货物,车上配载货物包括KIOSK触摸查询一体机、DELL数位式自动资料处理机、不间断电源、服装、汽车配件等。
20**年11月14日凌晨六点左右,运输车辆到达被保险人广州分拨仓库(白云区新广花路*****号),卸货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货物外包装箱有变形和破损现象,内装仪器受损,被保险人获知情况后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3、查勘情况
20**年11月14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大部分货物仍在车厢内未卸载,后部约二十件货物已卸载。装载货物的集装箱为开顶式箱体,货物11层叠置,超出箱体侧壁约40cm,上加弧形橫栏,覆盖帆布。车厢内顶层为触摸查询一体机,由上至下分别为DELL电脑主机、模具等货物。
4、损失原因:
经向被保险人代表LIMING(广州总公司到达部经理)了解,本次事故中受损的货物全部位于车厢后部顶层,运输车辆11月13日晚进入广东省境内后,途经某地一座引桥底时(具体地点不详),曾发生车顶碰撞桥底的事故。
据以上查勘结果,我公司认为:受损货物位于车厢顶部,上方无重物挤压且周围其他货物完好无损,运输过程中货物间的挤压不足以导致机箱开裂的后果,应为车厢顶层货物遭受外界猛烈撞击所致。
5、 损失核定:
被保险人共报损13件仪器,经我公司人员和被保险人代表LIMING共同清点货物,受损情况如下:
损失略:
6、 赔付建议
(1)计算机为部件组装,应以实际损坏部件分别计算损失金额,我公司已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损坏部件的检测报告,维修及更换费用清单,以便贵公司理算。
(2)我公司已要求被保险人向贵公司提供运输合同、装箱单、交接清单、受损货物购货发票等材料,以说明受损货物装载情况和出厂价格。
(3)经调查,本批货物为深圳******局采购,由北京发往深圳,存在重复投保现象:
承运人:D快运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向B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综合险”。
实际承运人:广州C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向贵司(即A保险公司)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综合险”。
本次事故发生后,各承运人均已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经办人:******
负责人:******
2005年11月21日
附件:
(1) 公估委托书;
(2) 保险单、保险货物清单;
(3) 受损货物运单;
(4) 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5) 致被保险人公估证明材料清单;
(6) 本案货物运输重复投保资料;
(7) 查勘记录;
(8) 查勘照片;
(9) 公估收费明细及发票。
点评:
第一承运人为最先接受该票货物运输的公司,实际承运人是最终实际对货物进行运输的承运公司,在法律程序上他们之间是运输环节中有相连关系的一员。
本案关键
1、确定损失物品是否属于本次承包的运输物品,通过了解现场人员/司机/仓库等人员的口供是否一致来判断,同时必须获得本次运输的运单和清单以证明损坏物品是否属于本次保险标的;
2、确定损失是否故意行为不在承保责任范围或是意外造成,本案承运人已交代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意外碰撞,这里查勘人员和保险公司会考虑,碰撞虽是意外,但是否是由于货物超载超高导致司机判断失误造成,除非在合同中注明超载超高导致意外保险公司按承担比例赔付,否则正常的综合险条款对于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是不赔偿的;
3、损失程度的确认: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损失补偿,因此赔付价值是不会超过货物的实际价值的,对于损失标的都是采用修复,恢复使用的原则处理的,只有在不能修理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更换,因此对于本案损坏的电脑来说,只核定不能恢复的损坏部件加上可以修复的零件的维修费用来定损的而不会考虑被保险人提出的赔付销售给买家的金额;
4、本案的另一关键在于重复保险,即在同一标的物的运输流通周期内向不同的保险公司都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是属于重复投保现象,这种结果不管是同一保险人为同一运输物品购买多份保险,还是不同保险人向不同保险公司为同一运输物品购买多份保险,最终投保人获得的保险赔付都只有一份且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本案来如果损失属于保险承保责任范围,则两个保险公司会对最终核定的损失金额向投保人各赔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