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下称“《管理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在4月底以前提交2012年度险企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报告,并且以后每年4月底前向保监会提交上一年度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报告,包括保费收入、总资产、利润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支机构建设等重要指标年度完成情况与规划目标的差异情况等。
另外,就今年的情况来看,从保监会发布《管理指引》,刚刚过去不到半年时间。然而,已经有保险公司对企业发展规划调整了好几次。“保监会领导认为,保险公司发展规划是基础性的、战略性的,一般情况下,不应频繁随意调整,但部分保险公司频繁修改,意味着他们对自己到底要干什么还没有想清楚。”上述董事会秘书说。
《管理指引》显示,保险公司的发展规划期一般为3年或5年,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战略目标、业务发展、机构发展、偿付能力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基础管理、保障措施等规划要素。
“因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行业政策、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发展规划做出调整的,由保险公司规划部门提出建议报董事会审议。”《管理指引》进行了上述规定。
据了解,由于保险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调整后的规划都需要到保监会进行备案,尽管做规划属于企业内部的事,保监会不会干涉,但他们指出,部分险企的规划非常粗线条,没有落实到具体要素,并且频繁调整也反映出他们制定规划不慎重,对未来发展方向考虑不清楚,希望险企能加以警醒。
本报记者就此联系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今年发布的《管理指引》首次对保险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对到底有多少公司调整了其规划及其调整原因,对方没有给予回答。
慧择提示:我国各险企根据观经济形势、金融行业政策不断的进行自我调整,做出合理的发展规划,说明了我国的各大保险公司能够不断的适应市场变化,对于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