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丢失后,应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办理索赔手续。
第一步:报案
1、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耐心等待三个月
在保险公司报完案,就回家耐心地等三个月吧。公安部门需要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才会给开《丢失证明》,有了《丢失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第三步:开丢失证明
从丢车日起满三个月后,您就可以去办《丢失证明》了。具体方法是: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一份丢车情况证明。
第四步:开停驶证明
第五步:递交索赔单证
把下列手续办齐后交给保险公司: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
第六步: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