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认证对象为2013年7月31日前在册、参加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且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认证时间是9月1日至10月31日。
在市区居住、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存折、身份证、户口簿,按单位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填写《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内居住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登记表》,进行现场集中认证;对患有重疾、常年卧病在床或者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不能履行上述认证程序的离退休人员,由单位安排专人上门认证。
对异地居住的,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可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慰问或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并将《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居住享受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表》寄(送)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存折到居住地居(村)委会及县级以上社会保险机构进行认证盖章后寄(送)回原工作单位,由单位收集汇总后报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认证或不能提供有效认证材料的,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重新认证后,再予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发现冒领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追回,对工作不力,查证不实,甚至瞒报、漏报,给社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石家庄对市直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为了详细核实人员以及投保情况,进行跟全面细致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