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孩子们出现意外伤害、闯祸频发的高峰时段。据了解,仅一个月来,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眼科中心已接诊七例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引发的伤害病例。
当孩子出现意外伤害时如何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置,并能够有效避免意外伤害、预防孩子闯祸是困扰家长们的课题。
掷石头打碎居民玻璃
小明与伙伴们相约玩耍“飞镖”游戏,失手打碎居民家的玻璃,小明家长为此赔偿了一块玻璃。
小明是一名11岁的男孩,家住水磨沟街道沿河社区。自放假以来,他和小伙伴们经常在傍晚相约来到院内的空地上玩耍。“飞镖”游戏的游戏规则是利用手中的石头站在原地向远方投掷,谁投掷的远谁为胜者。
8月4日19时,小明与伙伴们用小石子玩“飞镖”游戏。由于注意力过于集中,忽略了前方的居民楼。当他使出全力将手中的石子投掷出去后,伴随着“嘭”的一声,石子击中了一楼马辉家新安装的双层玻璃上,玻璃呈蜘蛛网状裂开,“靶心”中间出现了一个小洞。
正在看电视的马辉听到响声后,立即从房间里走出来,在单元门口看见一群小孩拔腿四散逃窜。马辉见状抓住跑在最后的一个小孩进行询问,经伙伴们的指证,小明承认是自己闯的祸,随后马辉将小明带到了社区居委会。
社区工作人员马敏询问后与马辉一起来到小明的家里,小明的家长得知自己孩子闯了祸后进行道歉。
在社区工作人员协调下:马辉要求小明的父母把玻璃恢复原状,小明的家长也同意此决定。
8月6日上午,马辉再次来到社区居委会反映:“小明的家长只将划好的玻璃送来,却不安装。”晚上,马敏又来到小明家了解情况,不安装玻璃的原因是:马辉自行到玻璃店内要求老板安装玻璃,由于老板不认识他,所以要求支付安装费。
当天下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督促下,一块崭新的玻璃安上了窗框。
新疆君冠律师事务所赵若成律师:本案中,11岁的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脱离监护人监管之下,在玩耍中打碎他人玻璃,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除非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免相应的责任,否则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滑旱冰相撞眼睑受伤
一名7岁的小孩在滑旱冰时,不慎与小伙伴相撞,导致眼睑受伤。在医院的及时治疗下,病情已经稳定。
7月初,7岁的奇奇在父母上班后,来找8岁的欢欢玩。经过商量两人决定到小区的一处空地上滑旱冰。
穿上旱冰鞋后,两人利索地穿梭于小区的人群中。在一拐弯处两人相撞摔倒,此时欢欢感觉眼睛疼痛,脱掉旱冰鞋回家向奶奶求助,奶奶立即带欢欢来到儿童医院进行检查。
在儿童医院眼科中心,接诊的张红岩主任发现,欢欢的眼睑裂伤,出血并肿胀,需给予清创缝合。
在手术中,欢欢的眼部缝了四针。若后期一旦感染,将会在眼睛周围留下较大的疤痕,影响脸部外观。
今年暑假以来,该眼科中心已经接诊七例孩子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引发的伤害病例。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五官科主任张红岩:儿童是产生眼外伤的高危人群。有时一些看来不重的眼部创伤,却因处理不够及时、恰当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失明。所以,受伤后正确的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症状。
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暑期安全教育,让孩子在假期里做些有意义的活动,远离危险。孩子在玩耍时要避免使用棍、棒、玩具枪等危险物品,管好小物品和玩具,防止吞下异物而窒息。当孩子在独立玩耍时,一定要由家长陪护,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