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站6月30日披露,《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这是我国首次以部门规章方式,统一规范各地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则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民政部门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新的规定让养老机构的设立有了门槛规定,同时还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这使得养老机构可以在遇到风险时从容应对,从而可以更好的为老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