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部分购房者由于对交房协议相关规定了解不够清楚,与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内部登记协议,相关人士指出,这样操作将会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为了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下文将举例说明。
市民曹先生于2010年11月在福临家园购买的房子,交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只签订了一份内部登记协议,合同是2012年10月30日交房。但到现在没交房也没签购房合同,前几天接通知签购房合同并提交材料办理贷款,新合同交房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
曹先生觉得开发商逾期交房这么久,应该给出相应的赔偿。开发商表明,合同写的很清楚,当时也都和业主说明了,合同上的交房时间只是一个协议时间,对于赔偿,要先做一个调查,做出一个方案提交商议后再决定。
曹先生介绍,于2010年在福临家园购买的房子,交了14万的首付,由于当时不懂购房的事情稀里糊涂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内部登记协议,当时约定2012年10月底可以交付房子。到现在迟迟也拿不到房子,又接到开发商的通知签购房合同并且提交材料办理贷款,要到明年5月才可以拿到房子,前后相差了2年的时间,曹先生觉得开发商应该给予相应赔偿。
曹先生说,“买这套房子是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房子到现在也没交,一直在外边租房子住。到现在才通知我们签购房合同并且交房日期又拖延到2014年,开发商也没个说法。我们几个业主一起找过开发商说让我们先签了购房合同把贷款办了,赔偿的事情要做调查再出政策。曹先生和几个业主觉得没有书面的赔偿协议不敢去签新合同。”
随后,找到开发商,一名谭姓负责人说,“当时建房,牵连一块鱼塘的拆迁问题,进行多次协商,在政府的帮助下,我们出资进行拆迁。业主购买的16号楼在2012年才得以建设,并且在签订的内部登记协议书上2012年10月交房只是初步预定的,以正式通知为准。由于拆迁鱼塘实际交房的时间定为明年的5月份,业主如果不满意现在也可以退房,退房也没有任何赔偿。”对于业主所提出的赔偿问题,开发商表示,“对于交钱早的业主,他们会进行调查、核实,由董事会制定出方案,再对业主进行合理的赔偿。”
山东众成仁和(滨州)事务所胡律师表示,对于签了购房合同,逾期交房赔偿问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合同进行,合同没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参照同地段同类型的租房费用进行赔偿。对于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订内部登记购房协议的,最好双方先协商好赔偿再签订新合同。
慧择提示:从曹先生购房签订内部协议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交房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