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处根据济宁人社局关于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于本月对医疗、工伤、生育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该市参保人员2013年度缴费基数的下限从原来的1920调整为2129,缴费基数的上限从原来的9498调整为10643。
基数调整后,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2年度全部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兖州市将对医疗、工伤、生育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缴费的增长,使得保障也会相应的增加,从而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