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上海30多家财产险公司中,有能力大刀阔斧开展远洋货运险业务的却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公司主要承保一些短期的货运保险。目前,人保、太保、平安、大地位居中资公司前列,但却不如外资财产保险有竞争力。
货物运输险国内保险条款发展滞后
货物在远洋运输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两种。自然风险主要指台风、地震、海啸等;人为风险主要指火灾、碰撞、搁浅等意外事故。高额的远洋货运险集中风险,无疑对保险公司承保造成巨大挑战。
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船舶保险国际研讨会”上,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副总经理王成宝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货运保险条款的部分规定已经过时,甚至出现与法律、国际惯例不符的情况。例如,国内货运保险仍然实行双轨制,即远洋与沿海货运使用不同的条款,致使一些大型的船公司不得不同时投保两种货运险。对于单独海损,国内保险条款采取保额逐次扣减的方式,而国际惯例普遍按照保额自动恢复原则。
随着中国远洋货运正在成为全球海洋运输的主要力量之一,远洋货运保险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然而,拓展海上船舶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的要求甚高,保险公司必须具有丰富的承保经营、专业的防损人才以及实时跟进和监督的能力。目前,发展速度较快的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其市场规模的成长多数来自车险业务的短期膨胀效应,并没有真正达到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能力。
海运集中高额风险
劳合社(中国)总监John Cecchi介绍,1998年10月,一艘集装箱海轮在太平洋航行途中遭遇台风,造成甲板上约400个集装箱落海和700个集装箱受损,当时货物估损达1亿美元。在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高值托运产品还经常发生偷换等人为事故。曾有一批高价CPU在运输过程中被偷换成石块,造成100万美元的赔偿。
集装箱运输是一项高额风险的业务。假设以一艘一万标箱的集装箱轮为例,若每标箱平均保额为5万美元,那么该轮潜在的单船货物全损就高达5亿美元,而两船互碰的全损金额更为巨大。据劳合社统计,全球每年约有2000—10000个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落海,不少箱内货物因遭海水入浸造成价值全损。
据悉,保险公司根据风险种类来制定综合保费。首先,核保部门通过核算普遍适用的自然风险,由于难以采取有效的减免措施,给出风险费率相对固定;然后,再根据投保船只的人为风险情况,如过往的损失记录、货物种类、航程、免赔额水平等,厘定风险费率并提出防损建议。
另外,保险公司还同时扮演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也让不少船东经常陷入被动的理赔环境。国际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保险中介机构,尤其是保险经纪公司,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市场作用。
保险中介助推船舶险改革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海洋石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都是企业单位自负盈亏,国家承担海事事故损失的时代已经是过去式了。从前,保险公司船舶保险的费率是0.5%-0.7%,每次事故免赔额不超过50万元;美国“9.11”事件以后,国内费率随国际费率一路上涨,目前达到1.3%-1.6%,免赔额也升到100万元。
由于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船东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保险经纪人的介入,有望改善这一失衡局面。据悉,在北美地区,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船舶货运保险的比例已经达到100%,在欧洲该比例也有70%-80%。保险经纪人在国内保险市场的参与程度也在不断加强,奥运会、世博会以及其他重要项目都出现了保险项目顾问的身影。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总经理鲍荣清表示,保险经纪人具有专业的业务水平,能够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设计保险方案,并提供相当于批发价的保险费率。若客户发生理赔,经纪人还能够提供理赔协助服务,平衡保险双方的话语权。
同时,保险经纪人对保险公司改革条款也能做出贡献。站在业务第一线的保险经纪人,能了解客户最新的保险需求以及国际市场动态,通过设计保障方案,逐步改善现有远洋货运险发展滞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