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数量明显增多。伴随着农村思想观念的解放,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也不断增多。为奖励遵守国家独生子女政策的人们,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将给予一定的补助。那么,农村独生子女政策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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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07年10月起,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证开始到60周岁,每人每月给予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周岁以后到亡故纳入国家奖扶范围。
2、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对象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后,中止发放扶助金。
3、农村领证独生子女户子女考入一类、二类本科院校的,由市人口计生部门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独生子女在报考本市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给予10分的加分优待,领证独女户孩子给予20分的加分优待,在本市高中、职中上学免收50%的学杂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接受义务教育及在本市高中、职中上学住宿,由所在学校给予减免50%的住宿费。
5、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劳务输出、划分宅基地、子女就业等,由市农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
6、在发放救济款物时,农村独生子女户比照同等条件救济对象增加50%的份额;计划生育困难户且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7、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优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优先进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8、从2007年起,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市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就医的起付线降低20%,住院医疗费用按最高比例报销,封顶线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20%。
9、计生部门每年要免费为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母亲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是独生子女政策的部分内容,您若需要了解更多可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进行查看。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农村独生子女政策及补贴发放标准有所不同,市民需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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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对象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后,中止发放扶助金。
3、农村领证独生子女户子女考入一类、二类本科院校的,由市人口计生部门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独生子女在报考本市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给予10分的加分优待,领证独女户孩子给予20分的加分优待,在本市高中、职中上学免收50%的学杂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接受义务教育及在本市高中、职中上学住宿,由所在学校给予减免50%的住宿费。
5、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劳务输出、划分宅基地、子女就业等,由市农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
6、在发放救济款物时,农村独生子女户比照同等条件救济对象增加50%的份额;计划生育困难户且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7、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优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优先进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8、从2007年起,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市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就医的起付线降低20%,住院医疗费用按最高比例报销,封顶线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20%。
9、计生部门每年要免费为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母亲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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