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鼓励人们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国家在1981年开始实行独生子女奖励费政策,并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光荣证书。那么,独生子女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市民该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呢?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问题做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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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费补偿标准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岁止。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1.申领人必须持本街的户口本;
2.申领人凭原单位开具的独生子女费关系转移单;
3.本人失业证及失业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在本街或南开区各街劳动保障中心的,由劳服出具失业证明;
4.档案关系在各个人才的由人才单位开具“系个人存档、无工作、本处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
5.领取独生子女证及补贴。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是独生子女费的相关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所不同,市民需区别对待。另外,若以前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的城市职工,可以向单位申请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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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费补偿标准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岁止。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1.申领人必须持本街的户口本;
2.申领人凭原单位开具的独生子女费关系转移单;
3.本人失业证及失业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在本街或南开区各街劳动保障中心的,由劳服出具失业证明;
4.档案关系在各个人才的由人才单位开具“系个人存档、无工作、本处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
5.领取独生子女证及补贴。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是独生子女费的相关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所不同,市民需区别对待。另外,若以前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的城市职工,可以向单位申请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