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购买商品房需要办理房产证,那么,购买商铺是否也能拥有房产证呢?近日,贵阳消费者常女士(化名)拨打商报消费维权站热线电话6624315反映称,她于2007年在“金阳红街”购买了一个门面,合同上注明房子交付180天内办理好产权证,但是从2008年末交付使用过后,产权证杳无音信,今年年初终于办好了,但房开商对违约金却只字不提,当业主询问时,房开商称“不可抗逆”因素导致产权证今年才办下来,所以他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业主:房产证等了三年才拿到
“在2008年就交房了,可房产证到手却等了三年。”常女士告诉我们,2008年她看中“金阳红街”一铺面,当时房开商贵阳群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针对业主担心的产权问题,一再承诺称交房后180天内,一定把产权证的事情落实,如果违约将以房产总价的1%进行赔付,而且还承诺以书面形式将赔偿款项收录在合同中,于是常女士购买了一间商铺,2008年12月房开商如期交房,并告知常女士年后将会给其房产证。
可半年时间很快过去,产权证却没音信,常女士开始担心房开商是否能如约办理,随后前往“金阳红街”房开商售楼处询问,结果被告知目前房产证没办理完毕,还要继续等待。
让常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这一等又是两年多,直至去年年底,贵阳群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才联系常女士,要她去办理房产证,今年年初常女士终于拿到产权证。
“群升”房开:产权证迟到,只因遭遇不可抗逆因素
拿到产权证后,常女士根据合同规定,前往“金阳红街”售楼处要求房开商赔付房款1%的违约金时,遭到该房开公司工作人员拒绝,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房开方遭遇了不可抗逆的原因,在法律上有不可抗逆,可以不履行之前对业主进行违约赔付的承诺。
“很多业主都没有拿到违约金,光是我认识的就有差不多20个,违约金金额恐怕至少有五六万元。”常女士认为,红街店面较多,房开商迟迟不愿赔付违约金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涉及的金额恐怕有数十万之多。如果房开商执意不按合同办事,那么自己和其他业主将一起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可抗逆因素造成了此事!”4月27日,我们就此事联系贵阳群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一名程姓主任表示,不赔偿违约金是由于房开方受到了不可抗逆的原因,当我们提出不可抗逆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否出示一些证物时?该程姓主任表示不接受我们的正式采访,让我们有问题直接与其律师直接对话。
律师:如没有合理解释,业主可起诉
就此事,昨日我们咨询了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贾贾亻京律师,据贾亻京律师介绍,不可抗逆的因素一般是指大自然所造成的灾害,如地震海啸等。
慧择提示:看来,购买商铺,及时办理房产证也很重要。提醒您,业主有知情权,如果房开商不能给出合理原因,应该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不按照合同执行,业主有权对其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