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在农业保险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监管制度,做到监管有方、监管有效、监管有力,做到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组织承保关。这是开展农业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止道德风险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在开展承保工作中,严格审核农户参保面积与承包合同标注面积是否一致,保险经办机构和代理机构要严肃认真,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将对投保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严把查勘定损关。客观真实的确定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是合理确定保险理赔数额、提高保险质量的关键。经办机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气象测量资料和产量变化因素,科学确定受灾程度和灾害损失,努力提高查勘定损精确度。
三是严把理赔兑付关。理赔兑付是维护参保受灾农户利益的关键,为确保理赔兑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核定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