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保险业取得重大进步的30年
历经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我国正朝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不断前进。历史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重大抉择,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3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也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由一家公司经营,全部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发展到2007年全国保险公司达到110 家、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实现保费收入7000多亿元、市场规模增长1500多倍的水平,中国已逐步成长为新兴的保险大国。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抓监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全行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在各方面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行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年均增长18.2%, 2007年全国保费收入是2002年的2.3倍,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全国保费收入的总和。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是2002年的4.5倍。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平均每年上升1位。
行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十六大以来,保险业的体制机制、资本实力、人才队伍和技术手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在全行业还有大批新公司尚未进入盈利期的情况下,初步统计,2007年全行业盈利672.7亿元。以中国人寿为例,其净资产收益率从2004年的5.1%上升到2007 年的16.5%,基本达到世界领先的保险集团水平(净资产收益率10%~20%)。
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我们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业的生命线,基本解决了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及时消除了保险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并完善了化解保险风险的长效机制。目前,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不良资产率低于1%。总体而言,中国保险业成绩显著,取得了长足发展。
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保险业自觉将行业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保险逐步成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为支持投资、扩大消费和保障出口的重要因素,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
在为经济社会提供保障方面,2002年以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7000多亿元。面对2002年的"非典"疫情和历次重大自然灾害,保险业勇担责任,为民分忧,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功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承保6省(区)试点的政策性农业的主要作物面积1.4亿亩,占试点地区播种面积的70%。2007年全国共承保能繁母猪 2888万头,占全国存栏总量的60%。在31个省市累计为5000万人次的农民工提供了保险保障。在14个省114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健康方案积累准备金1.9万亿元。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业务150亿元,占全部法人受托业务的90%。在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方面,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对外贸易与投资1000多亿美元,为5000多家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服务。
行业影响迅速提升
一方面,政府越来越重视和支持保险业发展。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发布国务院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各省(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保险工作座谈会。许多地方政府将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保监会与农业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20多个部委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支持保险业发展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保险业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争取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以及发展"三农"保险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受到国际保险界的普遍关注,国际影响不断扩大。保监会先后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并当选为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成功举办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和小额保险发展论坛。通过加强中美、中欧和亚洲地区的双边及多边保险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中国正在逐步成为在国际保险监管合作中具有影响力的重要力量。
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得益于改革开放
回顾30年的发展历程,保险业每一次发展进步,都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息息相关。
国家的改革开放为保险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GDP总量年均增长9.7%,2006年是1978年的57.5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从温饱步入总体小康,开始更多地追求安定和谐的生活品质,这直接激发了全社会巨大的保险需求,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保险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冲破了旧有经济体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重新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目标。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在客观上要求市场化的商业保险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社会全面进步为保险业拓宽了服务领域。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成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力杠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保险需求的重要途径;随着金融市场逐步发育,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逐渐显现,保险业正在成为金融体系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四,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为保险业融入全球化带来巨大的契机。30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促进我国经济全面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也有力提高了我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水平,为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
保险业自身的改革开放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强化了保险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十六大以来,我们在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方面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多家保险公司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优化了股权结构,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改善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共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保国际、民安控股等6家保险公司实现境内外上市。除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外,国内保险公司基本采取了股份制形式,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经营决策机制更加科学。
通过市场取向改革,提高了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加大保险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注重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和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促进了市场细分。同时,在保险监管体系建设中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幅减少审批事项,完善保险产品和费率报备制度,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保险从过去的高度垄断市场逐步转变为市场机制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的市场,竞争的压力正激发出保险公司新的活力。
通过监管制度改革,建立了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我们立足国情,吸收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核心监管原则,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保险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全面对外开放,增强了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我们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积极稳妥地扩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截至2007年年底,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15个营业性机构。同时,我们积极支持中资保险公司到境外开展业务,目前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共设立了41家保险营业机构和9个代表处。在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注重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形成了中外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回顾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一个重要的启示:没有国家的改革开放,保险业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就难以获得如此广阔的发展空间;没有保险业自身的改革开放,保险业就难以获得巨大的动力和活力,就难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
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是保险业的必然选择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重大而关键的抉择,改革开放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当前,保险业站在了新起点,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向未来,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社会变革加深,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渠道、利益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我国要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目标,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协调解决好因为改革不充分和各项配套制度不到位而导致的各种利益矛盾。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更加主动地承担起行业的历史使命,更加全面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更好地为国家改革服务,为扩大开放服务,为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推进保险业的改革开放,是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内在需要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保险业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保险覆盖面不宽,限制了保险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今年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大面积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尽管保险公司进行了主动赔付和通融赔付,赔付数额达到37亿元,但占受灾地区全部损失的比例仍然较低。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参与减灾防损和发挥经济补偿的能力还有明显差距。二是行业内部旧有的体制机制矛盾依然存在,制约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存在缺陷,完备的风险管控机制和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行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还有待增强。三是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繁重,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愈加迫切。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综合经营的趋势下,一些不确定的新的风险在境内外和行业内外以新的形式传递,这对目前保险监管的技术和手段提出了全新挑战。
应当看到,上述问题归根究底,还是由于保险业发展不够充分和保险改革不够深入。保险业要在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上实现大的跨越,必须更加深入地实施保险改革,更加全面地扩大开放。
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保险业的改革开放
保险业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政府推动为助力、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道路。
继续解放思想,认真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根本上消除旧有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险业才能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要立足于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以新的视角研究解决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全局的突出问题,以新的思路研究解决理赔难、诚信缺失和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大胆创新满足全社会对保险的新需求,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进一步深化保险改革,激发保险业发展的活力。必须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使优质资本、先进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加速向保险业流动,实现不同保险企业在统一、规范和透明的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要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力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公司基础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科学严密的内控机制、董事会运行机制、人才选聘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要发挥保险业的独特优势,找准制度创新的切入点,寻求市场机制和政策推动的结合点,形成共同推动保险业发展的合力。在服务"三农"方面,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同经营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同时,利用多种资源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为农村地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要适应国家养老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利用保险业的技术、人才和服务网络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效率。
推进保险自主创新,进一步增强保险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努力培育创新型企业,营造有利于发现、引进、培养和凝聚专业人才的制度环境,优化有利于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保护和激发保险创新的热情。同时,不断完善保险监管职能,为保险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努力防范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