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针对各区、县企业改制基本结束,大批人员外出务工,失业保险费征缴困难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促进失业保险费征缴,取得明显成效。截止3月31日,黄山市已征缴失业保险费381.29万元,较去年同期326.88万元增加54.41万元, 为去年同期的116.65%,实现开门红。
一是市委、市政府及区、县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劳动、财政、地税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二是确立工作重点,将省政府下达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为确保任务的完成,部分区、县成立了失业保险金扩面征缴小组,以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为扩面重点,加大工作力度。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县的年终考核。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建立失业人员资料数据库,逐步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全程信息化,做到参保范围内单位户数清、职工人数清、缴费基数清。
五是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市直及部分区、县结合2008年市直劳动用工大检查和用工登记的专项目工作,对用工单位进行一次大规模宣传、摸底登记,努力做到应保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