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厦门、福州、南平三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此基础上,今年我省将扩大试点范围,将漳州、泉州、龙岩等其他6个设区市也全部纳入,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厦门分会场,我市提出,今年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要提高到60%以上,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我市从2007年1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止到2007年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13.3万人,居民参保2.23万人(其中残疾人员2366人,低保人员3919人),未成年人参保11.07万人。市财政部门不仅对广大城镇居民直接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标准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而且还承担了社会困难群体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责任。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的调查显示,厦门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下降了24.46%,绝大部分参保居民感到满意。
副市长叶重耕在厦门分会场表示,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厦门今年将争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到60%以上,特别是要让更多在校的未成年人参保。另外,农村居民医保是今年推进全市居民医保工作的重点,7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他要求各级政府做好宣传,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