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青年职工申请公共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常驻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限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含)以上学历却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含)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该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房受理公告中明确(2011年标准为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即45052.5元),如申报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含)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6.29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杭州市公租房准入标准的解读。据介绍,今年杭州市本级将推出公共租赁房1800套,预计从今年三季度起发布申请受理公告,为了方便申请,公共租赁房也将进入日常受理,再按季度进行公示、摇号和定期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