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介绍,也许有些人就会认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就是工伤保险。其实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和工伤保险虽然都是保障的一个企业或团体当中的成员的人身安全,但是在性质和赔偿范围上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和工伤保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工伤保险作为我国的一项强制性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维护千百万职工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其赔偿责任是当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时,政府给予受伤员工或死亡员工亲属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保护工伤者的合法权力。优点是费用较低,缺点是赔偿限额有限。意外伤害团体保险是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险费是根据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来确定。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封顶原则。
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一种功能互补关系,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提高劳动者保障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增进企业职工福利具有重要作用。所以,企业还是应该在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意外伤害团体保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提醒,虽然现在都购买了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企业购买一份意外伤害团体保险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