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年人均收入,参保人可以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去年年底,我省开始研究完善大病医保方案。目前,该工作已经接近尾声,4月份之前我省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方案可正式出台。
省人社厅医保处一程姓科长说,我省于2009年和2011年就已分别制定了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保政策,新的大病医保方案将纳入新农合。针对以往很多大病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的难题,我省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承办的保险公司将发挥其网络优势,给予异地就医的参保人以同等的报销待遇。
据了解,我省正酝酿把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今年,我省将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免费救治项目外,新农合按照70%至75%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江西出台大病医保新方案等相关信息的介绍。据介绍,新的大病医保政策对于个人负担更重的疾病,报销比例更高。对于部分疾病,我省的报销比例可达到60%,70%甚至更高都有可能。报销比例的高低将根据病种的不同和患病家庭的经济条件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