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小产权房纠纷的问题,各地的新闻都有报道过。高新区范女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3年前买的房不仅没涨不说,甚至被原房主原价收回,只因房子有个特别的身份——小产权房。
目前在高新、襄州及卧龙、王寨等地,分布着一些由当地村民在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它们都属于小产权房。房管部门提醒,这些房屋仅限当地村民之间交易,城镇户口的市民不要购买,以免纠纷,否则得不偿失。
小产权房便宜实惠
2009年12月,当时在高新区一家单位上班的范女士觉得房子太小,准备购买一套面积大一点的房子改善一下居住条件。而在范女士工作单位附近,就有一个不错的城中村——谢洼新区。
在谢洼新区,很多房子都是当地村民集资盖起来的,多是单元楼。由于房屋面积大,部分村民将多余的房屋出租或出售给附近的居民。
虽然知道房子没有证,可能会有风险,但范女士还是决定购买,她以14.6万元的价格,从一户居民手中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45平方米的房子,计算下来,每平方米只有1000元,不及当时市场房价的三分之一。“好多同事都买了附近村民的房子,甚至一些退休的同事也买了,我就想跟风呗。再说了,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房子住。”范女士说。
按照合同约定,范女士需首付6万元,余下的房款实行分期付清,到2012年付清所有的房款。届时,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永久转让给范女士。同时为了防止双方反悔,还拟订了惩罚性措施。
三年后房子被收回
每平方米房价只有1000元,范女士很是高兴。在首付6万元后,房主也如约将钥匙交到她手里。于是,她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虽然房子采光、通风、排水不是特别让人满意,但至少有一个“家”,范女士很满足。
范女士买的房子在5楼,房主就住在一楼,两家也成了邻居。
然而好景不长。去年11月份,范女士正准备付给房主最后1万元时,她随口说的一句话引起了房主的强烈反应。
“在我看来,房款只要我付清了,以后这房子就是我的了,是租出去还是卖出去,自己可以做主。”而房主却称:“我这个房子只是卖给你住,你(范女士)是不能拿我这个房子去赚钱的。”
房主日前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如果范女士想出售房屋,会构成违约,自己有权原价回购。
随后,双方开始不断发生争执,一度惊动了当地派出所。范女士觉得房主无理取闹,要求退房,并赔偿8万元装修损失。房主认为范女士买房是为了赚钱,不厚道,违约在先。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主同意范女士退房,付给她全额房款,装修费退一半,一共17万元。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我当时买的是商品房就好了,现在转让肯定赚了,买这个房子我非常后悔。”看着这样的结果,范女士有些无奈。3年前买的房子,现在一分钱没涨不说,装修费也损失了一半。
事实上,让范女士最终让步的是国家对小产权房作出的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购买,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市房管、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明确表示将清理小产权房,现在有关部门对待这类房屋的基本原则是:不允许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慧择提示:以上关于小产权房纠纷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广大的消费者敲响警钟。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别贪图实惠便宜去购买小产权房,不然房子没有增值,反而要被原房主原价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