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火爆的产品——退货运费险
由华泰保险承保的退货运费险绝对可以堪称2012年最火爆的保险产品,在双十一电商大战当天阿里巴巴成了大赢家,随之走红的就是退货运费险,当日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
点评:退货运费险是华泰财险与淘宝网于2010年联合推出的针对买家与卖家在退货方面的一款险种,该险种在2012年走红之前曾有过一段蛰伏期,甚至不为众人所知。该险种的发展轨道说明,任何一款保险产品的开发离不开市场需求。作为保险消费者而言,所需要的是保障,而不是噱头。另外,这也说明保险网销渠道开始逐渐被消费者所接受。
最大的政策红利——新政13条
2012年6月11-12日,保险投资改革创新闭门讨论会在大连召开,13项保险投资新政面世,涉及保险资金管理范围和保险投资渠道两大方向,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将打破以往体内循环的封闭现状,实现与银行、证券、信托的对接。2012年,保监会13条“新政”陆续开始落地,新政的利好开始慢慢显现,截至2012年11月底,保险行业用于各类投资的保险资金达到42752亿元,同比增长14.8%。
点评:随着保监会进一步放宽保险企业的投资领域,使得险企在投资配置上的选择有所增加,相信能帮助集团的资产配置更加多元化,以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新政13条的利好还有待在2013年甚至更长远的时间内发酵,但是其背后折射出的监管理念的转变、监管层改革的决心与举动让业内人士持肯定态度。
最忙碌的电话号码——12378
2012年4月26日,中国保监会开通了12378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这是国内金融行业首个开通的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首月接消费者来电9565个。各地保监局也采取了积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如北京开通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平台等。
点评:除了开通热线以外,保监会还建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多种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渠道开通,是树立保险行业正面形象的基础工作。一个重视售后工作的行业,才能维持其健康稳定的长久发展。
最富商机的政策——《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此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医保体系覆盖13亿人之后,要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
点评:该意见指出,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中标以后的保险公司自负盈亏,其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大病保险的实施为其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最大的市场重组——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资开放
2012年4月30日晚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至此,我国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资开放。
点评:外资险企进入中国交强险市场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千亿元的交强险蛋糕对外资险企的诱惑力远不及交强险背后的那块商业车险的蛋糕来的大。对于消费者来说,外资险企的进入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对我国整个车险市场来说,外资险企的加入能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更重要的是通过充分竞争推动这一市场的服务升级。
涉众最广的改革——营销员体制改革
2012年9月1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力求通过此次改革有效解决营销员管理粗放等问题,有望构建一个“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
点评:此次体制改革涉及到我国300多万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是保险行业的触角,是保险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此次改革力求给营销员一个合理的身份定位,以此改变由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有利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具意义的“破冰”——《农业保险条例》出台
2012年11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解决了此前《农业法》和《保险法》未涉及的农业保险领域存在的法律空白,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点评:与此前的《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相比,《农业保险条例》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此条例有助于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对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慧择提示:除了上述的几件保险事件以外,保险行业有很多意义的事件,例如:最具影响的布局——四大险企升格、年内最大IPO——人保集团整体在H股上市等,这些事件对保险行业今后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