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在徐高校大学生的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不变,财政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市区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240元。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个人缴费部分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父母一方无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全额报销。
另外,该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徐州市特困职工证》家庭成员,财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个人缴纳60元。
慧择提示:徐州市出台的《办法》中,对无劳动力的残疾人员、孤儿、孤寡老人等特困还有特别的规定,不但财政给予他们320元医疗保险的补助,在个人缴费的部分,政府还将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