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铜陵市坚持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全额代缴个人参合参保费用,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困难群众生病住院可以享受到城乡合作医疗报销待遇,与此同时,参加医保、新农合后因患重大疾病个人承担部分较重从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再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多层次、递进式的救助措施,极大地体现了医疗救助在济贫济困中的作用,为城乡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无缝隙的大病医疗“保障网”。
铜陵市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参保缴费去年11月开始启动,目前已全面结束。铜陵市共有1.8万困难群众(农村低保户、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享受城乡医疗救助,铜陵市按照人均60元标准代缴个人参合参保资金,总支出资金100余万元。
慧择提示:此次铜陵为1.8万困难群众代缴参合参保费,有效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据了解,各县、区社会救助管理机关近期已经将代缴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账户、卫生局新农合账户,以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参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