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模式”是这样打造的
北京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在“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作原则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保障参与主体各方利益,在组织管理、风险分散、财政支持、经营模式、制度保障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系统化的组织管理机构
北京市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财政局、保监局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并下设常设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农业保险调查研究、规划编制、条款费率修订、再保险安排、政策宣传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日常工作。同时,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13个区县也相应设立了协调管理机构,以保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因地制宜进行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及人才队伍建设。
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为有效应对农业保险普遍面临的巨灾风险分散难题,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创造性的建立了由农民、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政府四个层次构成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一是赔付率160%以下的风险,由经办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补偿责任。二是赔付率超过160%的风险由政府承担,其中赔付率160%-300%的巨灾风险,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再保险的方式向再保险公司转移。300%以上的风险,由政府每年提取农业增加值1‰的经费,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上述模式下由政府直接购买再保险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方式及具体操作细节,也得到了欧盟、印度等国际社会的关注。
多形式的财政支持方式
2007-2011年,北京市财政补贴农民保费50%,各区县财政累加补贴20-35%不等,最高补贴比例累计达85%。同时,根据北京自然灾害频发于春夏两季的特点,建立了补贴资金预拨机制,缓解保险公司短期内集中支付赔款的压力。另外,财政给予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一定额度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2012年起,在北京市地方财政支持外,中央财政开始对北京市小麦、玉米、能繁母猪、生猪(育肥猪)和奶牛五个险种进行补贴,进一步加大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模式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了“政府主导下的商业运作”模式,地方政府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介入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仅在超赔风险发生后,承担超赔责任。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按照“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的原则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承担赔付率160%以下的农业风险损失补偿责任。
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措施。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及北京保监局陆续就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在制度设计方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试行)》,明确了运作模式、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内容。二是在资金运用方面,制定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来源、预算安排、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等内容。三是在监督机制方面,除保监局专业监管外,还建立了外部审计制度,各级财政依据审计结果拨付补贴资金。四是在经营规则方面,制定实施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业务规范》及《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规程》,规范业务操作,保障参保农户合法权益。五是在信息采集方面,建立了统计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业务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慧择提示:从2007年建立的农业保险制度至今,已经有六个年了。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北京政策性农业保险已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发展目标,支农惠农政策成效凸显,逐步形成了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