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行业销售误导等现象严重,而目前实行的保险代理制营销模式被认为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之一。在这一营销体制中,营销员与保险公司只是代理关系而不签劳动合同,营销员成为一个不能受到劳动合同保护的群体,因而造成了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等诸多问题。今年10月,保监会启动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引导保险公司采取多种灵活形式改变现状,而“双重合约模式”被认为是可能实现的路径之一。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建信人寿营销员双重合约模式”,一般的营销员仍然全部采用代理制合同,对通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评定选拔出来的优秀的营销主管,采取代理制与一小时合同制混合的用工体制,公司提供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当代理制营销员达到一定收入标准时,可提出晋升申请,公司对其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在保留原代理合同的基础上,再签订一个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小时合同)。公司每三个月或六个月按照一定标准考核营销主管,不合格的,与其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根据具体细则,建信人寿拟给予签订一小时合同的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根据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与25元/小时取高者),每日一小时,每月22天。这意味着,这些获得双合同的代理人将取得每个月至少550元的底薪保障。
慧择提示: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建信人寿此举看成一种中先行者的探索,这一试点对改变保险营销员无底薪和社保的现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保险营销体制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当前保险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如果大规模推广对保险公司的成本将形成极大压力,因此短期内不太可能会在全行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