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不久前,在深圳地区,大批的农民工正在掀起退保热潮,准备套现养老钱。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单位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参保,等到未来退休的时候再领取养老金。在我国,养老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企业职工都能享受养老保险。但同时规定,如果职工一旦中途退保,之前缴纳保险的年限就不再计算。按照这条规定,提前退保显然并不划算,那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抢着要退掉保险呢?
按照一些地方的规定,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也就是说,有些人十七八岁就出来打工,要等到50岁后才能领到保险金。社保金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画饼充饥。另外,农民工流动性大、社保异地间互不承认、就业稳定性差,也成为农民工频繁退保的重要原因。
农民工退保并不意味着农民工不渴望保险,老有所养是人们共同的追求,对终年在外奔波的农民工来说,这种老有所养的需求更加强烈。农民工并不是不需要养老保险,而是不敢入养老保险:一是收入过低使得他们不得不首先顾及眼前的生存,无力支付将来养老保险的费用;二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合理,不同地域之间养老金转移尚难顺畅实现;三是对养老保险信任不够,他们对十几年或几十年后能否领取养老金心存疑虑。
综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我国宪法规定,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的国家理念,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承诺了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在我国,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被视为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进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支付的成本。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无法接轨,农民工在城市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回到户籍地既无法续保也不能享受相应待遇,因此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民工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实际作用。
“有条件的地方先上”,这种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渐进式社保思路,在中国已经形成了地方“割据”的养老保险体系,也让城乡之间在社会保障上业已存在的巨大差异继续停留。而在上述状况下,被称为“社会矛盾减压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中国有可能因某种“割据”状态而减弱效果。全国性社保体系的构建似乎已经迫在眉睫。
社会保障体系不统一以及社保机构重经济保障、轻服务保障等制度缺陷,给流动性很强的农民工增加了难以消解的办事成本:对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把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新的地方,难度超出想象,有的甚至根本无法完成。与其白白交钱,不如退保更为现实。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但让人略感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中国公民还不能享受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终生一致的社会保险号、社会养老保险跨地域的累计计算制度,以及非地方化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其实不只是农民工,流动性很强的白领们也面临这样的困惑:如果离开北京去广州,以前交纳的社会保险怎样转移?如果想离开公司去留学,之前的积累会不会归零?虽然,白领们也许不会像深圳的农民工那样去退掉社保换取现金,但面对这些复杂程序时左右为难,在性质上并无差别。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认真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本届“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方案。
我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相关的解决方案,并呼吁这些方案能够尽快出台,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保障,不要让养老保险变成带不走、挪不动、不可兑换的“地方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