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保险费,明年1月起可查询
近日,前往拉萨市社保局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转移手续和缴纳保险费的市民扎堆。工作人员说,昨天是最忙的一天,他们都顾不上吃中午饭。“从今年1月起,拉萨市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由去年的7680元上调为今年的8400元,个体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前段时间,我们也通过媒体告知广大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必须在10月31日之前带齐有关证件到拉萨市社保局,将8400元养老保险费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中,必须确保银行账户金额在8400元以上。如果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造成银行代扣失败,将被视为放弃当年缴费,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将被顺延一年。”
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如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拉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达19580人,参保单位达400多家,个体参保人员有4195人,已全部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由于今天来缴费的参保人员太多,我们还来不及统计最新数据,而10月中旬的统计数据为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率达到98%。”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缴费之后,过了2013年元旦节,就可以查询银行代扣情况了。
异地转移,必须要有缴费凭证
“有不少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多数人的户口都在外地,临时聘用人员以个体方式参保,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一些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结束或者回到内地工作,需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手续。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区外户籍在拉萨新就业的参保人员若已在区外参保,男性不超过50岁和女性不超过40岁人员,可以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手续,但须要原参保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工作人员表示,有一部分对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的参保人员询问:“能不能退保?或者能不能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转给他人?”工作人员回复道,参保人员是不能退保或者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转给他人的,除非参保人员去世,才可以退保。
前来办理手续的吴女士说:“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真麻烦,需要一大堆材料,养老保险费没按时缴还办不了。”据了解,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符合《暂行办法》规定转移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慧择提示:拉萨市人社局表示,如若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造成银行代扣失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其缴费年限顺延一年。 另外在进行异地转移时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