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定价缘何多是29000元
核对萧山区价格认证中心交通事故损失鉴定部近几年来的车损鉴定结论书,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有相当数量车损鉴定价值都在29000元左右。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据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为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要吊销驾驶执照。为了保住自己的驾驶执照,许多出了事故的驾驶员想方设法找到车损鉴定人员进行“公关活动”,请他们“笔下留情”。
在车损鉴定部的电脑中,有两份车损鉴定结论书。这两份结论书都是对一辆马自达双排小货车的车损鉴定。奇怪的是,同一起事故、同一辆车两份鉴定的价值竟相差1万多元。前者为29440元,后者为39500元。令人吃惊的是:最后存档的是29440元的结论书,而鉴定收费却是按照39500元的标准收取。一些业内人士说,车损鉴定人员如此随意地修改具有法律效力的车损鉴定结论书,就是为了保住车祸责任人的驾驶执照。
抬高定损价格只为“骗保”
为了帮肇事司机保住执照,车损鉴定人员不惜“压缩”车损价值。而有时候,这些鉴定人员又要往鉴定价格中注入水分,抬高定损价格。这其中的奥秘何在呢?
2001年12月13日,杭州市民王某一辆神龙富康轿车右前部与一辆桑塔纳车发生碰撞。车损鉴定部定损价值为16950元。然而一位从事多年汽车维修的专业师傅对照现场拍摄的数码照片发现,这辆车的修理费用最多不过5000元左右,水分在1万元以上。调查发现,这起车祸的价格鉴定也有两个版本:一个定损价值是6100元,另一个则高达16950元。对照修理清单,车损鉴定人员把没有损坏的左前部的部件、水箱、后桥总成等都列入了损失清单。
一名从事修车工作多年的人说,这些车损鉴定人员往往与各家汽车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的人有良好的关系,有的甚至还在修理厂里干过。他们把车损价值定得越高,甚至把一些不需要修理的零件也算成损失,汽车修理厂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赔更多的修理费。当然,这笔钱汽车修理厂也不会独吞,自然是大家都有份,而最终受到损失的却是保险公司和车主。
慧择提示:出现这样的不法行为,为什么没有执法机构进行管理整治呢?另外把车主的爱车当做谋财的工具,有没有触及法律呢?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定损时一定要找正规的机构,修理也最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机构去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