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蹊跷的是,小勇查询在自己第三人下属的位于许昌市光明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北约80米路东的光明分储蓄网点的存款情况后发现,在2012年5月18日,自己的存款已被他人转帐10084元,经农行工作人员核实,确认此款系已被许昌生命保险公司转走。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客服证实,许昌生命保险公司要想划转小勇存款,在其没有帐户密码和小勇本人未到现场操作的情况下,必须得有一份有小勇亲笔签署的银行转帐授权书才可以办理。但是,小勇至今并没有见到,也从未给许昌生命保险公司及第三人签署过银行转帐授权书。小勇认为,许昌生命保险公司及第三人划转小勇存款的行为,显然是许昌生命保险公司及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小勇的合法权益。
为此,小勇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许昌生命保险公司以原告名义所签的保险合同无效,责令许昌生命保险公司返还所收取原告的保费10084元,并赔偿原告损失10084元;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许昌市分行对上述款项及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许昌生命保险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许昌市分行共同承担。
慧择提示:这不光是业务员的问题,在很多时候往往公司的销售理念影响员工的工作心态。生命人寿的内部问题不断,高层替代频繁,很难对公司内部进行一次深入的整顿,可是这样的公司如果不整顿,将很难在市场上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