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博览·财富》介绍,为80后爱情经典的“峰芝恋”最终以离婚而告结束,人们纷纷感叹爱情的脆弱和短暂。新《婚姻法》的出台更加让人们对爱情产生了质疑。在这个纷乱的都市里,是否有什么办法能给“爱情”加一个保障呢?
面对巨大的市场商机和需求,保险公司为了吸引“眼球”,趁机推出新的营销名目,即以爱的名义投保的“爱情保险”。
其实,爱情保险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欧美一些国家早就有了各种形式的“爱情保险”,早已“花开多年”,已经非常完善。
五花八门的国外爱情保险
英国的“爱情保险”:家庭的理财方式
在英国,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这是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据统计,约20%的英国新婚夫妻会投保“爱情保险”,其中60%把“爱情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这一保险的主要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只需交5英镑的保险费,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就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
美国的“爱情保险”:家产分配的合约
若夫妻离婚,双方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此外还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到惩罚。
瑞典的“爱情保险”:美满婚姻的奖励
参加保险的夫妻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保险公司将在结婚25周年纪念日一次性赠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其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过世,另一方可以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的“爱情保险”:法定的强制保险
俄罗斯政府1976年颁布了结婚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监护人,均应为其2—15岁的孩子投保,被保险人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
韩国的“爱情保险”:婚前婚后均保障
“爱情保险”在韩国已有20年的历史。韩国的“爱情保险”是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包括婚前“爱情保险”,即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就没有保险金的支付。
还包括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或者是终生,则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国内“爱情保险” 不保爱情
与国外的“爱情保险”不同,国内的“爱情保险”其实并不保障爱情和婚姻的长久。
据相关人士介绍,国内的“爱情保险”属于“连生型保险”,并不是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的,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并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合法夫妻。以一张保单承保夫妻两人的寿险及其他附加险。如果一方不幸离异,保单可拆分,拆分后的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慧择提示: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的保障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还有的公司规定,子女出生后,也可被追加为新的被保险人。可见,国内的爱情保险并不是保障人们的爱情与婚姻,更准确地说,爱情保险是升级版的家庭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