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中国,像林心悠这样的白领丽人越来越多,她们年龄普遍在25岁至40岁之间,受过高等教育,有份体面工作。但在事业成功的背后,她们又往往会忽略对“另一半”的关心,从而担心爱情因此而生变。有需求就有市场。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纷纷推出“爱情保险”、“婚姻保险”——“扞卫爱情、保卫婚姻……”噱头十足的产品介绍背后,“看上去很美”的“爱情保险”,是否真的能让女性安枕无忧?
“爱情保险”高调开卖
去年9月22日,一款打着“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旗号的——“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高调开卖。这是一款由生命人寿研发、通用再保险技术支持、大童保险专营销售的创新产品,被保险人只能是女性。
这款产品的卖点在于: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
可以说,婚姻法新解释催生了这款女性婚姻保险的诞生。这款明显偏向女性的保险产品,正好解决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普遍缺失的安全感。
但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专为恋人、夫妻度身定做的“爱情保险”或“婚姻保险”。如,今年“七夕节”期间,安邦保险推出了“爱情婚姻保险”系列产品:“心心相印——爱妻保障计划”、“缘定三生——爱妻保障计划”以及“十全十美——婚恋保障计划”。
保障爱情或是“噱头”
当然,“爱情保险”高调开卖、销售火热的背后,与保险公司喧闹的推介会和噱头十足的推销技巧不无关系。
首当其冲的就是,在高调推广“爱情保险”的过程中,不少保险公司都用上了“扞卫爱情、保卫婚姻”这一说法。
但是,这样的说法其实很难站得住脚。如果缘分尽了、爱情吹了、家庭散了,一份保险就能力挽狂澜,挽救爱情、挽回婚姻吗?事实上,说是“爱情保险”,其实只能保财富不能保爱情。所谓的“爱情保险”,也只是一份夫妻捆绑的保险计划。
事实上,除前文提及的“红玫瑰”年金保险(分红型)有权益只归属女性这样的卖点之外,其他有些所谓的“爱情保险”并无突出之处。甚至如果夫妻双方离异,保单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拆分成两份,拆分后双方的权益不会受损。
多重保障才是真需求
不过,撇开一切噱头而言,“爱情保险”其实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了解到中国夫妻真正的需求所在。
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爱情保险”并不是旨在保障婚姻的美满和长久,婚姻的基础是责任,责任应该是投保人购买“爱情保险”的出发点,即夫妻双方从经济层面履行对另一方的责任。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如选择终身寿险型的“爱情保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相守一生的承诺,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在经济层面仍然能够对另一方有所交代。
另外,夫妻购买一份联合人寿型的终身寿险,还比两人分别购买一份终身寿险所付出的保费要少,以一对30周岁的夫妻为例,20年交费方式下,联合人寿型的保险总保费可节省约40%,更为经济实惠。
经过多年发展,当前市场上的终身寿险型“联合寿险”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提供身故保障,还可能有分红等其他特色,选择“爱情保险”的夫妻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保障情况进行选择。如以中德安联人寿新近上市的“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为例,除了提供“联合寿险”保障之外,还针对近来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意外风险,提供普通意外2倍赔付,公共交通和重大自然灾害3倍赔付功能,对于家庭保障薄弱的夫妻而言将是必要的补充。
当然,不仅仅是夫妻,市场上的“家庭保单”也是投资者的备选险种。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为例,这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保单,只要家庭中有一人购买长期主险,其他家庭成员均可直接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突破以往不能单独购买附加险的限制,大大减轻了保费负担,平均可为家庭投保节省10%至20%的保费。
慧择提示:保险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份保障,它都是合理而有针对性的,且有存在的必要的,但是那些完全从寻找商机的角度出发的保险,消费者则要认真考虑其合理性,且自己需不需要。